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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懷陽市,這邊年輕人結婚,都是經過訂婚、結婚兩個過程。男女雙方父母相互見面,在一起喫頓飯,然後男方把訂婚的彩禮送上,之後纔是男女雙方確定婚姻關係。
再過一段時間之後,雙方父母商定結婚日期,到時再舉行正式的婚禮,婚禮之後,才能成爲正式的夫妻。
林達和王亞雯相處的關係一直很好,也處於熱戀之中,因而也到了訂婚的階段。
訂婚前,林達的嬸嬸負責雙方父母之間的商談,有關彩禮多少?三金(金戒指、金耳環、金項鍊),衣服,禮品數量?等情況要一一商定,最終拿出一個雙方父母都可以接受的結果。
這些事情都由林達的嬸嬸來協調完成。經過一段時間的商量,林達訂婚的最終要求是:訂婚禮金元,由林達陪同王亞雯購買三金、衣服,具體樣式由兩個人選定,禮品數量……
林達爲王亞雯購買了一個鉑金戒指,黃金的一對耳環,黃金項鍊一條,衣服兩套,鞋兩雙……
所有購買的物品經過王亞雯同意,最後都由林達帶回自己家裏,到訂婚那天,再由媒人嬸嬸,和林達爸爸媽媽一起,去王亞雯家裏,將財禮、物品都交給王亞雯父母。
最後雙方一起到飯店喫飯,這才結束訂婚儀式。
訂婚那天,林達的叔叔和嬸嬸開着一輛轎車,接上林達和林達的爸爸媽媽,帶上財禮和物品,一起開車來到仁路街王亞雯家裏。
車停後,林達看到王亞雯和父母都站在家門前等着,來之前,林達的嬸嬸提前給王亞雯媽媽打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