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重於泰山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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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山在我市擁有三家典當公司和六家其他行業的公司,表面上是一名企業家,甚至還是市政協委員,但其實是我市最大的涉黑團伙首領,外號金爺,人稱東華島現金王,通過經營賭場和放高利貸,大肆斂財。”
程法先是說出張金山現在的情況,見林毅沒有說話,便繼續補充道:“張金山在九十年代是一個小包工頭,賺了一些錢,後來染上賭博,輸光了家產,又通過賭博出千贏了回來,並且嚐到了甜頭。從那之後,張金山就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先是開設賭場,零幾年之後又開始放高利貸。現在成立典當公司,是將高利貸公司化了。”
“他能發家,陳華強功不可沒吧?”林毅皺起了眉頭。
程法點頭:“林局,的確是這樣。張金山一開始做高利貸的時候,主要對象是商人,其中一些商人是陳華強幫他介紹的。因爲有陳華強的保護,外加張金山自己養了一羣打手,借錢的人,沒有敢不還的。”
“你們一直沒有查張金山,是因爲陳華強?”林毅又問道。
程法說道:“這是其中一個原因。另外一個原因是,張金山爲人謹慎,做事不留證據。
比如,我們這次搜查全市各大娛樂場所,抓到幾個涉賭的場子,都是張金山下面的小弟,租用娛樂場所老闆的場子,開設賭桌。正常來說,娛樂場所老闆肯定不願意收一點租金,承擔巨大風險,但他們不敢拒絕張金山。
另外,張金山團伙的組織結構類似於傳銷模式,逐級負責,中間設置了防火牆,哪怕抓到下面人,也很難牽連到他身上。”
“這個世界沒有完美犯罪。我相信,如果查,肯定能查到張金山違法的證據,只是你們之前沒法開展這項工作。”林毅一針見血地指出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