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關鍵證據點燃第一把火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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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廳專案組只是撤出了三界市,但還沒有解散,而是將辦公地點從三界市市委招待所,轉移到了河坊市軍分區招待所。
雖然根據省委常委會會議精神,按照省公安廳指示,專案組要將殺害李狐的兇手周天和案件相關資料,移交給三界市公安局,但是移交也是有過程的,需要時間,可以是一天,也可以是十天半個月。
之前,梁勉任以三界市市委市政府的名義,向河坊市委申請,河坊市委向省委打報告,建議省公安廳專案組儘快移交周天和案件資料,與非法集資案併案處理。
現在,林毅是三界市市委書記,也是處理非法集資案的領導小組副組長和工作組組長,他要求慢慢移交,誰能有話說?
何況,林毅空降三界市當市委書記,幾乎沒有人知道其中的真正原因,都以爲林毅是帶着特殊任務來的,哪怕是河坊市委書記齊宏偉,也不敢輕易再插手過問非法集資案的事情了,否則他也不會給梁勉任打那個電話了。
下午下班的時候,林毅接到了嚴克的電話,得知嚴克等人已經和監獄辦理了相關手續,並且讓監獄方面保密,準備將周天的心腹手下張彪,轉移到河坊軍分區招待所,進行審訊。
林毅接到電話後,讓司機陳默開車,送自己去軍分區招待所,想要親自主導對張彪的審訊。
因爲,張彪所掌握的證據,對於案情的進展極爲關鍵,不能有絲毫大意。
陳默的組織關係已經轉到了三界市委,目前是市委辦公室司機班的在職人員,擔任林毅的專職司機。
林毅的專車是一輛高配的奧迪A6L,按照標準是超標了,但在2009年這個時間段,領導幹部辦公室使用面積和公務用車規格管理還比較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