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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這個傅崢……
然而對於自己如此咬牙切齒的憤怒,傅崢的臉上卻仍舊不鹹不淡:“寧婉被投訴和我沒有關係,並不是因爲我的操作不當才導致了這一切,是因爲她自己沒有控制好情緒。”
對於寧婉被投訴這件事,傅崢其實並不意外,不要過分代入自己當事人的情緒,不要感情用事,這幾乎是一個律師剛入門時就該懂得的道理,寧婉作爲一個在基層摸爬打滾多時的律師,卻犯這樣基礎的錯誤,甚至於傅崢攔都攔不住。最終她面對舒寧完全情緒失控,這是非常不應該和低級的,但是錯誤就要付出代價,被投訴也是她必須承擔的後果。
傅崢習慣了上位者的思維方式,在對待這種低級錯誤時,心裏對寧婉惋惜的同時,便也有些鐵血的一視同仁。
有時候,犯錯和懲罰是爲了更好的進步。
寧婉辦這個案子確實全心全意,但做律師,切忌覺得自己是當事人的救世主,更不應當覺得應當捨己爲人。
“別扯這些有的沒的場面話,我就問你,傅崢,你幫不幫寧婉去求情?我肯定是會去,但我不是案子的經手人,說的話證明力和分量自然打折,只能側面證明寧婉平時在社區勞苦功高,這個案子的具體情況,還是要你去澄清……”
傅崢抿了抿脣:“寧婉在社區確實可圈可點辦事認真踏實,但舒寧這個案子,她確實和當事人溝通方式方法上有問題,也太過情緒化。”他直截了當地拒絕了陳爍,“我不會去求情,因爲她確實做的不對。”
“律師確實能用法律幫助很多人,但不是所有人都值得被幫助,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被幫助,這世界上總有那麼幾個叫不醒的蠢貨,那麼這時候,律師要做的就是遠離這些蠢貨並且保護好自己。”傅崢看了陳爍一眼,“她一個工作這麼幾年的律師,連這點道理都不懂,連自己的情緒都控制不住,被人投訴,也是情理之中。”
傅崢的話其實沒有毛病,然而陳爍還是異常氣憤:“枉費寧婉那麼照顧你,你就這麼忘恩負義?是怕去求情的話會讓合夥人覺得這個案子你可能也有錯,以至於合夥人對你印象不好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