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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要擁有一輛屬於自己的自行車可不是件簡單的事。
大藍朝司法閣最新推出的《道路安全法》規定,每一輛自行車都有獨立的牌照,自行車上沒有掛上牌照,不允許上路行駛,否則就要面臨罰款。騎車的過程中還要隨身攜帶駕照,否則罰款1元。
除此之外,自用自行車不允許出租,否則罰款3-5元,自行車所有權變更,必須到當地的內政院申請過戶手續,否則罰款1-2元。自行車車主搬家,也必須進行報備,否則罰款1-2元。
最後,一輛自行車每個月還要上繳1元的養路費。
一輛最新款的永藍牌自行車售價是180元,這已經是絕大多數打工人5,6個月的工資了,再加上每個月1元的養路費,讓自行車幾乎成爲有錢人的專利。
所以在陽光下騎着自行車,頭髮飛揚的李飛妥妥就是高富帥的代表。
在一路羨慕的眼神中,李飛騎進了一座灰色大院。
這裏是興城督查院中層以上幹部的家屬大院。
李飛將自己的自行車停在停車棚裏,在車棚的旁邊還停放着一輛輛鋥光瓦亮的黑色汽車。
這是督查院給中隊長及以上的幹部配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