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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槍手和子彈
武器這個東西在金港城其實很氾濫。
當暴力成爲陽光之下的規則時,武器就必然會成爲保證自己權益,以及侵犯他人利益的重要資源。
「手裏有一把槍」和「事後我會報警」,聰明的金港人知道該怎麼選。
雖然說武器很氾濫,不過也不是什麼人都會持有,並如此直接的亮出來。
敢這麼做的只有三種人——
聯邦官方執法人員,人家有的是合法持槍證,就算開槍崩了你也只需要寫一份「……我出示了我的身份,然後他衝過來搶奪我的武器,根據守則第……條和第……條,我開槍了」,然後就是一個休假,以及假期歸來時同事們的熱情。
第二種人幫派成員,他們不僅不會隱藏自己的武器,反而會希望更多人看見。
武器帶來的殺傷力造成的恐懼,讓他們感覺到亢奮。
第三種人,就是資本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