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狄克森·卡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猫扑小说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告诉你!是狄宾打算来告诉我,我是个骗子!”
酒馆老板听得一头雾永,史宾利自顾自地说。他越说越自信,简直是武断。
“听着,我告诉你们是怎么回事。老狄宾想要离开他家,懂了没?别管为什么。我不会说的。他想要离开自己家,懂了吧?很好。他上伦敦去,到剧场用品店买个化妆箱,又到一家成衣店买套衣服。然后,他就可以为所欲为,没有人会怀疑他。但是尼克是个艺术家,你们懂吗?——名副其实的艺术家;我不得不夸奖他。假如他在任何地方留下脚印,他也不留一点痕迹。他甚至有几双不同尺寸的鞋子。没错!而你不可能走进鞋店,要求买一双比你的尺寸大三四号的鞋子。这太奇怪了;而且他们会找到是哪家店的鞋,要是事后出了什么麻烦,警察绝对追踪得到你,懂吧?”
史宾利往吧台中间挨过去,涨红的脸凑到离酒吧老板只有一寸距离。以更嘶哑的嗓音说:“所以,尼克怎么做呢?他到一个大家称之为“庄园”的大宅;唯有那里有弃置不用的家具,和一些我连放在煤窖里都嫌脏的画。某天下午,他背着一个本来应该用来装书的书包;跟得上我的话吗?他溜到他们囤积废弃物的房间,偷了一双某人的鞋;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他的脚印,为什么,因为他把这件事嫁祸给那双鞋的主人,懂了吗?这就是尼克干的好事,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要离开他家,以及……”
修葛还没听完这句话,惊觉自己几乎正面对着史宾利听他说话。他保持不动声色,以空杯就唇,注视吧台后面一张海报,约翰·渥克以一抹讽刺的斜睨露齿微笑。
史宾利继续讲案子使用的道具,令人讶异的是,他把所有的假设都建立在这双鞋上,避重就轻,加油添醋,指出这双神秘之鞋的鞋主就是莫利·史坦第绪。各种参考解释都出笼了,其中一个最简单的解释——狄宾藉伪装来掩人耳目——却被略而不提。不知什么时候,话题又转到修葛父亲荒唐的行径,说亨利·摩根装神弄鬼是为了偷这双鞋?
他冒险侧眼偷瞄史宾利。后者说得太投入,太多壮胆酒下肚,太沉迷于锋头人物的风光,丝毫没有转头或降低音量。史宾利大笑,他的脚徒然无益探索吧台下的栏杆。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他说,敲着柜台,“这是他的失策,懂了吗?因为他要溜出他家,没有人知道。就是你们眼中的尼克·狄宾!当他要重返他的屋子时,他进不去。知道为什么吗?他匆匆忙忙把口袋里的钥匙弄丢了,就是这样。哈哈哈。别怀疑,我就是知道。”
这些胡言乱语都是冲着酒馆老板说的。他细心地瞄了白兰地酒瓶一眼,咳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