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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在周渊易的电脑里,也躺着一份陈子言的小说梗概。
在小说中,陈子言塑造了一个自诩为“最终裁决者”的连环杀手。这个杀手所有的谋杀对象,都是那些通过各种手段合法逃脱了法律制裁的坏人。为了昭显他的正气与威严,每次惩处猎物时,裁决者都会选择一种特定的古代酷刑来行凶,比如“梳洗”又比如“剥皮”
根据梗概中的进度,在裁决者进行完“梳洗”刑与“剥皮”刑之后,接下来应该是实施“腰斩”刑了。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行刑者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
腰斩的历史相当悠久,直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早在《战国策·秦策》中就记叙过范睢说过的一句话:今臣之胸不足以当椹质,要不足以待斧钺。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瘦削的胸不值得放在砧板上,纤细的腰经不住斧钺一砍。其中所指的是处死方式,就是腰斩。
商鞅变法时,也曾明文规定对百姓实行连坐,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要处以腰斩。当时究竟有多少人被腰斩而死,如今已难以统计。据说商鞅在渭河边处决囚犯,死者的鲜血把渭水都染红了。
腰斩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制成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单是这架势,已足以使普通人吓得屁滚尿流魂飞魄散了。
刽子手必须熟知人体腰椎骨的空隙,斧头一定要落在椎骨的隙缝之中,才能达到“手足异处”的效果。
除了用重斧之外,古代的刽子手也会使用特制的断腰台来执行“腰斩”之刑。断腰台就和断头台差不多构造,只不过大了一点而已。传说包拯的三把铡刀,其中有一把就是用来腰斩的断腰台。
因为人体的大部分器官都集中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腰斩后不会马上就死 ,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