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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週六,商店雖然沒有休息,但正好直貴不當班。午飯後,他沒說去哪兒就出了家門。由實子也沒有特別追問他。沒準已經察覺到了他的目的。不工作的日子穿西服出去的事幾乎沒有過。
到了池袋,在百貨商店裏買了西式糕點的禮盒。被問到是否需要禮籤,他回答不需要,因爲不知道用什麼名目好。
乘地鐵經丸之內線換乘東西線,到了木場站,然後是徒步。
在幹線道路旁邊的人行道上,他默默地走着。車輛不斷地從身邊通過,其中還有搬家公司的卡車。看到那個,他不由得想起哥哥的事情。爲了掙到弟弟的學費,哥哥每天都在搬運者沉重的貨物。搞壞了身體以後,急於弄到錢,才鬼迷心竅地做了那件事。那時他腦海中浮現出來的,正是這條街道。
根本沒有計劃性,幾乎就是衝動下的犯罪——好像是國家指定辯護律師這樣說的。直貴覺得完全是那樣。不管怎樣,剛志盯上那戶人家,就是因爲對那裏的老太太還有印象,而有印象的理由是那老太太曾跟他親切地說過話。
非要偷東西的話,找個討厭的人家不好嗎,他想。可剛志不會做那樣的事。
憑印象走着走着,突然,“緒方商店”的招牌映入眼簾。是寫在停車場的牌子上的。直貴慌忙看了一下四周,道路對面,有一幢西式風格大門的二層住宅。
對那扇門還有印象。剛志引發的那個事件後不久,自己曾糊里糊塗地來到過這兒。可是房子好像有些變化,原來應該是平房,是不是又改造了呢?
直貴想起以前來這裏時事情,本來是想向遺屬道歉,可是一看到他們,就慌忙逃走了。
也許那時欠的債還要自己來還——回想着以前發生的事情,直貴想到。至少不會成爲現在這樣低三下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