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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落衡道:“這也不算大錯吧?”
冶說道:“那時侯爲戰時,程邈爲糧秣司馬,負責前線的糧草供應,就因爲字的問題,原本該送往宜陽的糧草,被送到了南陽,兩地相差三百餘里,直接致使宜陽駐軍斷糧旬日餓斃三人。”
“大秦律法雖然細具,卻是找不出相關治罪條文,因而軍中的勘審官把這事告知了國府法官,法官僕射聚集關中十名法官會商,最後答覆是:程邈之罪,法無條文,桉無先例,得廷尉府酌情處罰。”
“他也從下邽縣被送到了咸陽。”
“當時的廷尉是現今的王綰丞相,對於他的情況,老廷尉苦思了數日,最後擬出了一份判罰書令:下邽縣丞程邈,不當以非官定書體書寫公文,以致大軍斷糧旬日,餓斃士卒三人,處下獄待決。”
“然後。。。。。。”
冶還沒開始說,一旁的牢獄卻是傳來了聲音。
程邈振振有詞道:
“然後我就問老廷尉,何爲官定書體?”
“秦國有文字尹始,何曾有過明文規定?我也曾官府有任職,也看過官署公文,天下八書皆有,爲何這老廷尉獨獨要給在下的書體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