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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名義上來說,從孫劉吳三家當中查抄的財產都是要沒入國庫的,但是問題是,銀兩和布匹絲綢都可以送到國庫當中,但是像田產和商鋪這種不動產卻是沒辦法的。
這些天以來,朱常洛除了運作刑部之事之外,唯一做的其他事情,就是清查劉孫吳三家的財產,包括田產,商鋪和不動產,當然還有貨物銀兩等……
但是如今府衙當中有沈宏幫他照應着,所以朱常洛做起某些事兒來,自然是輕鬆的很,基本上過七成的貨物都被他大手一揮直接留下,至於銀兩倒是給南京戶部送去了五成。
不過這是抄家的潛規則了,要是不趁機私肥腰包,那纔是奇怪的事兒。
當然,朱常洛也沒有獨吞剩下的五成,他拿出了整整兩成送去南京,打點關係。
但就是這剩下的三成,也足以讓朱常洛咂舌了,古人講,抄家致富快,誠不欺我!
單是查抄剩下的三成銀兩,就有足足幾十萬兩,要知道,當時神宗派礦稅太監四處斂財,遍及全國的範圍,也才弄來三四百萬兩,這一下子就有一成多了……
而且這還不包括不動產和貨物,要是加上的話,簡直令人指!
不過這些都和朱常洛無關,他看着底下的徽商們,這些都是肥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