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野圭吾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之後連接發生了各種異樣的事情。一天晚上,彰子回家後發現門把手上掛着一個紙袋,裏面放着著名和式餐館的便當和一張寫有“歡迎回家”的紙條,當然,她沒有喫那便當,和紙條一起扔掉了。有時會收到通過郵局寄來的裝有照片的信件,照片上是她上班途中或接待顧客時的樣子。她把照片也扔掉了。
三天前,信箱裏出現了一張用打字機打印的紙。起初彰子還以爲是公寓物業的通知,因爲開頭寫得特別像。但讀着讀着,彰子的臉變白了。上面是這樣寫的:
“……最近對垃圾不進行徹底分類的人增多了。在這一點上,五〇三室的畑山彰子小姐表現出色,連乾電池都分門別類。我就是喜歡你這些地方。”
究竟是誰幹的?根本猜不出來。第二天她就去了附近的警察局說明情況,但負責接待的警察實在難稱態度熱情。
“我明白這肯定讓你害怕,可單憑這些我們也束手無策。”警察的表情似乎預示着他馬上會打一個大哈欠。
“可那人跟蹤我,偷偷拍照寄給我。還有,他還查看我扔的垃圾。這些行爲難道不是犯罪嗎?”
“不能算,否則私家偵探的一切行爲都是犯罪了。最主要的是有沒有受損失。如果說是犯罪,你必須提交受損情況。”
“我在精神上備受折磨。最近,連在上班的路上都十分緊張。上班時也總感覺被人監視,根本無法集中注意力工作。這些難道不叫損失嗎?”
警察仍不耐煩地笑道:“精神方面的事能否稱爲損失呢?這個嘛,每個人對事物的感覺千差萬別。”
“可在離婚案中,如果飽受精神上的痛苦,不是能得到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