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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回頭,瞧見正在客廳看電視的媽媽,她的眉頭皺了一下,我知道她一直不喜歡我到歡歡家玩。
媽媽迫於老爸的壓力下,最近把那份經常不分週末,晚上也需要加班的設計師的工作給辭了。老爸的理由很簡單,我上初中了,眼看就要上夜自習了,晚上必須要有人接送。如果是其它事,我媽絕對不會答應辭職,但是關乎的我安全問題,她絕不會大意,這是因爲在我小時候大概4歲時,曾發生過一次短暫的失蹤事件。
記得那是個週日的下午,爸爸騎着摩托車帶着我和媽媽去體育館看演出。至於什麼演出我早就不記得了,只記得到了體育館門口,我一手牽着媽媽,一手牽着爸爸,開心地走在一羣黑壓壓的人羣后面。走着走着,媽媽放開了我的手,爸爸也放開了我的手,我急得直哭,拼命地喊“爸爸、媽媽”,他們倆像沒有聽到一樣,隨着人流往前走去。我哭累了,只好在路邊停下來。我一邊哭,一邊打量着這長龍似的人羣,多想有個人能停下來留意小小的我,但沒有,連個保安叔叔都沒看到,可憐的我就這樣哭着,連嗓子都哭啞了,也累了。我忽然想起剛纔來的時候,爸爸的魔託車就停在體育館門前的桂花樹下。我好怕好急,趕緊走到門外。謝天謝地,爸爸那輛紅色的摩托車靜悄悄地靠在桂樹旁,似乎一直在期待我的歸來。
就這樣,我縮着腦袋坐在摩托車的踏板上等了二十分鐘後,終於看到一臉焦急的爸爸和披頭散髮的媽媽,還有一個穿着灰色制服的保安叔叔來到我的面前。
媽媽一把抱住我,失聲痛哭起來。“寶貝,終於找到你了。”
老爸的眼睛也紅紅的。“我丫頭真聰明,知道在摩托車這裏等我。”
“孩子找到就好了,你們快回家吧,以後帶孩子出門要當心!”保安叔叔也高興地說,並在本上寫着什麼。
原來當我們三人隨着人流被擠散時,爸爸以爲我和媽媽在一起,而媽媽以爲我和爸爸在一起,直到他們找坐位時才發現我不見了。他們急忙在體育館裏面找起來,卻不知道我早已到了外面。這次關於我的丟失事件,爸媽都很懊悔很自責,他們發誓以後一定好好呵護我,絕不再讓我發生意外。雖然我現在已經是初中生了,但學校離家裏還有那麼遠的一段路,晚上他們是萬萬不放心的。
至於媽媽爲什麼不喜歡我去歡歡家去玩,我大抵是知道原因的。無非有二,第一,她家衛生間的窗戶開得太低,又沒有圍欄。上次我和院裏的小朋友在歡歡家玩捉迷藏,我媽上樓來找我喫飯時發現的,當場就叫我們不要在衛生間裏瘋鬧,還把我拉回家了。我覺得她太神經了,人家歡歡天天住在那裏,不是也安全嗎?媽媽可不聽這些,說什麼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第二、媽媽曾告誡我,不準和歡歡一起到她家店去。可是我剛纔就去了歡歡家的店了,媽媽要是知道肯定要生氣,我要不要告訴她呢?我正好有一肚子的疑問要問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