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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腿呢?”“我已經告訴你了,今天早上我不小心摔倒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高峰輕哼一聲,“昨天晚上,我和蕭月離開警局後,有人騎摩托車在後面跟着我們,後來他在車上蹭了一下,腿受傷了。”
“你的意思是說,我就是那個騎摩托車的人?”“沒錯。”“這太荒誕了!我爲什麼要在雨夜跟蹤你們?”“因爲你想殺我,不想讓我再查下去。”
史密斯面色一寒,問道:“你有什麼證據,說那個摩托車手是我?”
“首先,你會騎摩托車,我想這個大家都已經親眼看到了。”
高峰說。史密斯輕哼一聲。“當然只憑這點還不能讓你承認,最重要的證據是你腿上的傷口。如果你真的是不小滑倒的話,那腿上的傷口應該是由下而上,豎着的。而騎摩托車蹭傷的話,傷口就是由前至後,橫着的。”高峰說着微微一頓,盯着史密斯受傷的腿,“你是不是昨晚那個摩托車手,只需要讓我們看看你的傷口就行了。”
“史密斯,把你的褲子捲起來,讓大家看看你的傷口。”董思憶冷冷地說。
“怎麼,連你也不相信我?”史密斯看着董思憶。董思憶冷哼一聲,說道:“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你的傷口是橫着的,這點你怎麼解釋?”“我?”史密斯眉頭一皺,“這個我怎麼知道,反正我是摔傷的!”“史密斯,我知道只憑這些,還沒有辦法讓你承認,我還有最後一個證據。”高峰盯着史密斯。“你說什麼?”史密斯驚訝地看着高峰。
高峰接着說:“根據法醫的鑑定,殺害董飛鳳的兇器是一把鋒利的軍刀,而這把軍刀現在就在你身上。”
“你爲什麼這麼肯定?”“原因很簡單,我向你提到過這件事,你也知道我們在找這把軍刀。你怕兇器被人找到,所以就把它藏了起來,而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你的身上。”
董思憶突然講道:“說起軍刀,我確實見他身上帶着一把軍刀,他告訴我,那是用來防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