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章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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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王招宣是個偉大的收藏家,有人收藏古玩,有人收藏字畫,招宣同志負責收藏美女。大概老王不喜歡二手貨,所以他的收藏注意從娃娃抓起,看得出潘金蓮是個美人胚子(還只是個胚子。原文:自幼生的有些姿色),王招宣收入囊中。
倘若潘金蓮長得跟非洲難民兒童似的,王招宣就得安排她倒夜壺了。誰叫她看着俊俏呢,小潘每天的工作就是學習彈唱,閒暇王招宣還會教她讀書寫字。這一切都是爲了老王將來享樂做準備的。
美貌不一定是福氣,要看人所處的環境,青樓的美貌接客多,狼窩的美貌是玩物。
三年後老王發現自己的買賣做得很值,十二歲的潘金蓮就表現出驚人的化妝天賦,描眉畫眼,傅粉施朱,樣樣在行。有點姿色的女人一旦精通此道,想不漂亮都難。
老王很欣慰,他在等那一天的到來。十六七歲的美貌少女含苞欲放,清純可人,多麼令人期待啊。大概王招宣的行爲太招男人嫉妒了,潘金蓮剛滿十五歲,老王就被閻王爺召喚走了。辛勤耕耘六年,莊稼沒熟種地的死了。這是第二個。
王家亂作一團,潘媽媽突然悔恨自己當年的決定,拼着老命把潘金蓮要了回來。
一家團聚了?開玩笑,接着賣。十五歲的潘金蓮漂亮臉蛋不同往年,價錢自然高,潘媽媽賺了三十兩銀子(合人民幣一萬八千元左右)。
其實,以宋朝律令,潘金蓮完全可以出嫁,不給家裏添負擔。奈何,潘媽媽爲了錢,已經把良心放秤上賣了。這是人類最常見的勾當,人心起於無奈,終於齷齪,管你親情友情,都是他虛僞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