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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阿爾伯特·懷特,喬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他三年來蒼老得有多厲害。白色和米色西裝不見了,昂貴的鞋子不見了。他現在穿的鞋子,只比全國各地住在街上和帳篷裏的遊民所穿的厚紙板鞋好一點。他褐色西裝的翻領破破爛爛,手肘處磨得很薄。髮型亂七八糟,像是心不在焉的老婆或女兒在家裏幫他亂剪的。
喬注意到的第二件事是,他右手拿着薩爾·烏索的湯普森衝鋒槍。喬知道那是薩爾的,因爲後膛上的磨痕。薩爾平常坐下來,把湯普森擺在膝上時,左手老是習慣性來回撫摸後膛。薩爾的手上還戴着婚戒,儘管他老婆已經在1923年感染斑疹傷寒而病逝——當時他纔剛到坦帕幫盧·奧米諾工作。而當他撫摸湯普森時,戒指就會刮到金屬。現在,多年刮下來,金屬表面防鏽的發藍處理層都幾乎磨光了。
阿爾伯特走向喬,把槍舉在肩上,打量着喬的三件套西裝。
“安德森與謝潑德<sup><small>[21]</small>?”
“H·亨斯曼。”
阿爾伯特點點頭,他翻開自己的西裝外套左邊,好讓喬看到上頭的標籤——Kresge' s百貨。“上回離開這裏之後,我就變得沒那麼有錢了。”
喬沒說話。因爲實在沒什麼好說的。
“我回到波士頓,只差沒上街討飯了,你知道嗎?在那邊他媽的賣鉛筆。但接着,我在北端區的這麼個小地下室酒館裏碰到了貝佩·紐納羅。貝佩和我是老朋友。那是很久以前,在我和佩斯卡託先生之間發生這一連串不幸的誤會之前。總之,貝佩和我聊了起來。我們一開始沒聊到你的名字,倒是提到了迪昂。原來貝佩以前是報童,跟迪昂和迪昂那個笨哥哥保羅一起。這個你知道嗎?”
喬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