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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我自己都完全相信我是一個乞丐的時候,很多時候我突然覺得很快樂,如果沒有那些追蹤者的事情,我靜靜的躺在橋洞裏面,看着天上的星星,經常能夠看到流星。我能夠在喫了一頓剩飯之後,在一個草坑裏面美美的曬着太陽而睡上一覺。一點點地乾淨的好喫的,我都能夠幸福非常長的時間。
我覺得我變了,變得比以前開朗和樂觀了,以前我總是爲了工資裏面爲什麼績效工資沒有給滿而鬱悶好幾天。現在,我根本不會想這些,只是在某些時候,會想起我的爸爸媽媽和親人朋友們,他們過的還好嗎?
當然,我受到的欺負也很多,每個城市的乞丐似乎都是有組織的,有的乞丐看到我這個樣子,根本都不屑於和我搭腔,而有些真正的乞丐,不是精神有問題就是徹徹底底的瘋子。我被其他的乞丐毆打過,也被驅趕過。我第一不還手,第二不爭論,你讓我去哪裏我就走,因爲這些地方本來就不是我逗留的地方,沒有必要惹上無謂的麻煩。
算一算時間,我從逃離那個鎮子已經過去了一個月了,這一個月裏面,我變成了一個真正的乞丐,而且,再也沒有發現有人在監視着我跟蹤着我,誰會注意這個不知道是瘋了還是傻了的乞丐呢?
不過,我的身體卻沒有受到這種殘酷環境的折磨而垮掉,反而我身上原本的贅肉都沒有了,我的身體變得越來越結實,身上有用不完的勁,也不生病,連發燒感冒都沒有。如果旁邊沒有人,我會用跳躍的方式象猴子一樣串到樹上去,並靈敏的從這個樹枝盪到另外一個樹枝。也會在夜晚發瘋一樣的奔跑幾圈,我曾經繞過一個電子錶一樣的鐘奔跑過,發現如果準確的話,我的100米速度相當的驚人,不到11秒,而且還不是直線速度。
我給自己開玩笑,如果我跑到什麼體育學校去,露上兩手,估計教練會興奮的把我當皇帝一樣供養起來。見過跑的這麼快的乞丐嗎?他們肯定沒有見過。
我在一個大城市逗留了下來,這個城市是太原。我基本上白天都躲在某些洞穴或者不起眼的溝邊上,直到晚上才象放飛的麻雀一樣,快樂的在無人的大街上奔跑,翻垃圾桶,翻飯館的後廚來尋找食物。如果有肉之類的東西,我都會裝在我稱爲金飯盒的鐵皮桶裏面,等白天的時候細細的品味。
爲什麼我沒有很快的離開這個城市,是因爲我不知道我應該往哪裏去。打算在這個物質條件稍微豐富一點的城市裏先呆一段時間,想好我以後該怎麼辦,再行動,因爲就算我走,我也並不知道去哪裏,還不如先呆在這個地方多考慮一下,這個城市的廢報紙很多,我還能夠撿到當天的報紙來看看國內現在發生了什麼事情,不讓自己變成和時間隔離的人。
而且,我有一種強烈的感覺,這個城市裏面似乎有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