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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那麼喜歡她,甚至我都不瞭解她,只是因爲年少時的匆匆一瞥,救命之恩的背影就烙進了心裏。多年後再見面,腦子裏發了瘋的昇華,就好像這是上天註定的緣分,她是我必須要在一起的人。
經過這麼一遭,腦子清醒了不少,突然覺得也沒什麼了,她也未必記得我,更何況她決意要分手,我又何必念念不忘,耿耿於懷。
第二個問題,我是不是真的接受不了顧芝芝,覺得哪怕是跳河,結束了我這條小命也比跟她在一起了強。
這更不是了。
主要命還是很珍貴的。
跟這比起來,跟顧芝芝在一起好像也沒什麼。(不是)
雖然不願意承認,我對跟顧芝芝在一起這件事並沒有什麼厭惡的感覺,甚至還有種該死的幸福感?
如果說,剛開始逃跑只是慌不擇路,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這段關係,後面我遲遲沒有回去,是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她。
太特麼尷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