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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想着,渾身繼續在冒汗,都把襯衫粘在背上了。除了遠處街上有模糊的車輛的響聲外,一切都靜悄悄的。
一定得找個辦法進去,必須得進去。
路易斯腦中彷彿響起了一個聲音,這聲音在說:“得了,路易斯,面對事實吧。你可能發瘋了,但還不至於那麼瘋狂。也許你能爬上柵欄,但只有受過訓練的體操運動員才能不被扎傷地躍過那些尖頭。而且即使你能進去,你又怎麼把兒子弄出來,自己怎麼再出來呢?”
路易斯繼續走着,模糊地意識到自己正在繞着墓地走,但還毫無辦法。
那個聲音又響起來了:好吧,這樣來解決這個問題。我今晚先回路德樓鎮,明天再來,明天下午晚些時候來,在大約4點鐘左右從大門走進去,然後找個地方躲起來,到半夜或半夜以後再動手。換句話說,我將把計劃推遲到明天。好主意。噢,偉大的路易斯,但是,我那堆扔進柵欄的工具麼辦呢?鎬、鏟子、手電筒……這不明顯是盜墓用的工具嗎?也許它們掉進灌木叢裏了。誰會發現呢,看在上帝的份上?
這麼謹慎地考慮事情倒是很重要的,但這可不是他的目的,他的心裏有個聲音在靜靜地告訴他,他明天不可能再來了。要是他今晚不做的話,他可能永遠不會做了,他可能永遠也不能使自己再想到這種瘋狂的舉動了。這是一個機會,惟一的一個機會。
路易斯邊想邊走到柵欄的一側,這一邊房屋稀少,墓地內的墳地顯得有很長時間了。頭上又有一個請止步的牌子,再向右拐的話又會走回到出發點了。他走回出發點的話,該怎麼做呢?再接着轉下去?或是承認失敗?
街上出現了車的燈光。路易斯走到了另一棵樹下,等着車開過去,這輛車開得很慢,過了一會從右車座的位置照出一束手電筒光,沿着柵欄移動着,路易斯心頭一緊,這是一輛警車,在檢查墓地呢。路易斯緊緊地貼在樹上,臉頰擦上了粗糙的樹皮,他心裏希望這棵樹能足夠大,把自己遮住。手電筒光照向他,路易斯低下頭,把臉埋了下來。燈光照在樹上,然後挪走了,接着又在路易斯的右側出現了。他往樹後縮進去了一點。有一刻他以爲警察發現了他,他等着車後燈突然亮起來,車門打開,警察對他喊着:嗨,你,躲在樹後的傢伙!出來!走到我們可以看到你的地方,舉起手來!出來,快點!
但是警車開走了。什麼事也沒發生。路易斯一下子癱靠在樹上,大口地喘息着,嘴巴乾澀。他想那些警察會開車路過他的洪達車的,但沒關係。晚上6點到早上7點之間在梅森街上停車是合法的。還有好多車也停在那兒呢。車主是住在另一條街上的公寓房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