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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覺睡的很是踏實,也沒有管理員來查寢。北七的整個生活都很散漫,比起城高要更有人性一些。其實說白了,就是校風不嚴謹,很適合我們這種混子生存。
一直睡到二節課後,外面響起第八套廣播體操的音樂,大家才紛紛睜開迷濛的雙眼,起牀的起牀,洗涮的洗涮,發呆的發呆。雷宇和我頭對頭,我遞給他一支菸。我剛拿出打火機,只見雷宇有用火柴點菸,想起來昨天晚上喝酒的時候,雷宇也總是如此,忍不住問道:“你爲什麼總是用火柴點菸啊?”
“你不覺得這樣很酷嗎?”雷宇悠悠地划着了火,把煙點着了。
“你敢不敢說實話?”
“好吧。”雷宇說:“小時候,我第一次用火機,那個火機就在我手裏爆炸了。”雷宇把手攤開來給我看,上面果然有一道觸目驚心的疤痕,“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從那以後我就再也不敢用火機了,起初連看一眼都渾身哆嗦,現在還是好多了,但還是不能用手去碰,也不能放在我口袋裏,否則全身就要打顫,站都站不穩了。”這種事情無論是誰,都會深深埋藏在心底,沒想到雷宇竟對我如此坦誠,令我心中頗爲感動。
“你呢,你有沒有什麼不願被人揭開的傷疤?”雷宇問我。
我沉默了一下,說道:“初中三年,我是班上最受欺負的男生。盧翔沒有撒謊,他說的那些故事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