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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过后的下午,我的头像记忆中一样的疼痛起来,我没有犹豫地吞了两颗阿司匹林便上了床,准备让睡眠一贯地把疼痛忘却、赶走。但疼痛越来越烈,到了傍晚,我感觉我要死了,无限的疼痛像条疯狗一样在我身上、体内,甚至在血液里上蹿下跳,狂吠不停。在愤恨和恐惧中,我迷迷糊糊来到了小镇上惟一能解除痛苦的地方:乡卫生所。因为长期头痛,这里没有谁我是不认识的,所以,虽然我头痛得睁不开眼,但他一开腔,我就听出是个新来的,他的声音男不男女不女的,像喉咙给谁掐住了似的。我睁开眼看,医生的座位上居然坐着一个小孩。
“医生呢?”
“我就是医生。”
“我的天呐,快喊医生来!”
“现在没有其他医生,如果你瞧不起我可以走。不过你想过了没有,我一个侏儒能坐在这里,就说明我医术非凡,信不信由你,信就说,哪里痛?”
晚上,我请他在对门的餐馆吃饭。从餐馆出来,我们沿着马路散步,为了让他跟上我,我不得不走得像个危重病人,但事实上我早已疼痛全消,并且还从他挂在钥匙链上的那把银色小刀上(像一把耳屎勺)看到了彻底治愈我祖传头痛病的希望……
当然,这都是小说,变了样的。事实上我是应他邀请专程找上门认识他的,他人也不是什么侏儒,不过如果要跟他散步,我倒还真必须像个危重病人一样的走,因为他已经七十高龄,而且由于长年趴在显微镜上窥探世界医学顶尖的前沿科学,他的视力已大成问题。据说他可以在显微镜下数清蝌蚪一样成群的细胞,却无法在天空中看到一只飞过的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