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逃亡 (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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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到处是雪,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所有的月光,即便这样雪地上歪歪扭扭的足迹也为追踪提供了足够的线索。约翰尼·肯德尔第一个跳出警车,举着枪冲进胡同,他很熟悉周围地形,知道那是一条死胡同。他相信那个人逃不了了,那个狡猾的老家伙专门钻胡同,害的他们浪费了不少时间。
“我是警察!”他喊道。“举起手!出来!”
没有回答,只有穿过胡同的风声,以及一个走投无路的人绝望的呼吸声。肯德尔听到自己身后拉辛警官的脚步声,知道他也已经掏出手枪。他们寻找的那个人砸碎了街上一个酒店的橱窗,抢走了好几瓶杜松子酒。但是现在,他逃不掉了。
头顶上,一轮满月突然从云中钻出来,把整个胡同照得一片蓝白色。约翰尼·肯德尔看到,他追踪的那个人就在前面二十英尺处,月光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而此时他举起的手中有个什么闪闪发亮的东西。
约翰尼扣动了手枪的扳机。
甚至当目标倒向胡同尽头的栅栏上时,约翰尼仍然在继续开枪,他的样子看上去有些疯狂,像一只杀红了眼的豹子,机械地扣动着扳机。直到惊讶的拉辛冲过来,一把打落他手中的枪,用脚把它踢开了好几英尺。
约翰尼没有等待上级部门的调查。而是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就辞职离开了警察局,并驾车向西驶去,坐在副驾驶位的是一位名叫桑迪·布朗的姑娘,他们本来计划在一个月内结婚,但是现在看起来这个计划要推迟了。但是即使是对桑迪这样亲密的人,直到小汽车开出三百英里后,他才愿意谈论此事。也许这也应该感谢桑迪,她是一个安静的好姑娘,除了偶尔有些担忧的叹息,她一句都没有逼问过约翰尼有关离开的具体原因。
“他是一个老酒鬼,游手好闲,整天就知道喝酒。他砸破了橱窗,偷走了杜松子酒,就迫不及待地跑到那条胡同,拼命喝起来。”长时间的沉默后约翰尼终于开始说话,“我看到他时,他正举着一瓶酒在喝,我不知道我怎么会以为那是——一支手枪,或一把刀。我一射出第一发子弹,就知道那只是一个瓶子,我不知道那时候我怎么了,那一刻我对自己很生气,或者说对这个世界很生气,于是不停地继续射击。”他用颤抖的双手点着一根烟。“如果他不是一个酒鬼,那么我现在已经大陪审团前接受审判了!”听得出他有些激动。
桑迪有些同情地注视着她的爱人,嘴角带着安慰的微笑。她个子很高,很瘦,一头深褐色的头发像男孩一样剪得很短,她的笑容让男人们神魂颠倒。现在,她坐在约翰尼·肯德尔身边,说:“约翰尼,不要太过内疚了,也许他还是死了好,如果他在那个胡同里喝醉了,一定会被冻死的。”虽然这是一个劣质的理由,但还是让约翰尼深感温暖。
他把车稍稍向旁边让了让,避开高速公路上的雪。“但是,我朝他开了三枪,只是为了保险。他偷了几瓶杜松子酒,我为此杀了他。”约翰尼的声音中充满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