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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子的疑問越發激烈。近藤一時似乎噎住了,過了一會兒纔開口道:
“一旦確定腦死亡,這個人也就被判定爲死亡了,所以並不是謀殺。就算心臟還在跳動,也將被當做屍體處理。死亡日期就是正式判定腦死亡的那天。”
薰子似乎還是無法接受,思索着,說:“怎麼才知道是不是腦死亡呢?爲什麼不能現在馬上下判斷呢?”
“因爲,”和昌說,“不捐獻器官就不做腦死亡判定,這是規定。”
“爲什麼?”
“因爲……是法律這麼規定的。”
“說什麼法律……我不懂。”
“有一條很難理解的規定,”近藤說,“這條法律,哪怕在世界上也是很特殊的。在其他許多國家,都將腦死亡認作人的死亡。而一旦確認腦死亡,就算心臟還在跳動,也會停止一切治療。僅僅在表示願意捐獻器官的時候,會採取延長生命的措施。但在我國,國民對此的接受程度還不夠,因此,如果不同意捐獻器官,還將繼續以心臟死亡來認定人的死亡。用極端的方式說,就是可以在兩種認定死亡的方式之間做出選擇。一開始我用了‘權利’這個詞,意思就是,您想爲令嬡選擇什麼樣的離去方式?是心臟死亡?還是腦死亡?”
醫生的說明似乎終於讓薰子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她的肩膀無力地垂了下來,看着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