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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命案现场的对岸,隔着帕奎诺克河,埃德·舍弗尔警官正靠在一棵橡树上。他对露在短袖制服外的手臂周围飞舞的蚊子丝毫没有察觉。他俯下身子,搜寻树林地面上与那个男孩儿有关的所有线索。
他必须靠着树干才能稳住身体:因为他已经筋疲力尽,头晕眼花了。跟大多数郡警察局的同事一样,为了搜寻玛丽·贝斯·麦康奈尔和那个男孩,他已经几乎二十四小时没有合过眼了。当其他人一个个回家洗澡、吃东西、补觉的时候,埃德仍然在搜寻线索。他是警察局现役警官中最大的一位(从年纪和体重上来看都是如此:五十一岁,体重二百六十四磅——多数是无用的赘肉),但是疲劳、饥饿和关节僵硬都不能让他放弃找寻那个女孩儿。警官又一次检查着地面。
他按下对讲机的通话按钮,说:“杰西,是我。你还在吗?”
“请说。”
他低声说:“我找到几个脚印,是新的。大概一个小时前留下的。”
“你认为是他?”
“还会是谁?这么早,谁会来帕奎这种鬼地方?”
“看来你是对的。”杰西·科恩说,“我一开始不相信,但这次也许被你说中了。”
在埃德看来,那个男孩儿应该会回到这里的。并不是因为那种“犯罪分子总会重访犯罪现场”的理论,而是因为黑水河码头一直都是那个男孩儿的领地,这么多年来,不管他惹了什么麻烦,他最终总会回到这个地方来。
埃德朝四周看了看,当他看到四周凌乱的枝叶时,疲倦与劳累渐渐被恐惧感取代了。这位警官心想,天哪,那个男孩儿一定就藏在附近什么地方。他对着对讲机说道:“这些足迹好像朝着你那个方向去了,但我不能肯定,因为他基本上是踩着落叶走的。你最好留神。我现在去看看他是从哪儿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