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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尔的眼睛眯了起来。他点点头:“的确,上面没有她的指纹。”
“因为那把铲子不是她的。是梅森交给比利带到黑水码头的,当然,是在擦掉他自己的指纹后。我问过玛丽·贝斯铲子的事,她说比利从树林中跑过来时,手上就拿着那把铲子。梅森也许认为这铲子是最完美的凶器,因为从事考古学的玛丽·贝斯身边也会有一把。所以,当比利到黑水码头的时候,发现加勒特和她在一起。所以梅森命令比利把昆虫男孩也一起干掉。但是加勒特抢走了铲子并击倒了他。他以为自己杀了比利。其实却不是。”
“比利不是加勒特杀的?”
“不是、不是……他只打了比利一两下,把他打晕了,但伤势远不足以致命。后来加勒特就带着玛丽·贝斯到那幢酿私酒的小屋去了。梅森说过,他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人。”
“没错,是他打电话叫人过去的。”
“你不觉得他那时刚好在附近出现,难道不会太过巧合了吗?”莱姆问。
“梅森找到比利,他捡起那把铲子,戴上收集证物的橡胶手套,然后把那小子活活打死。”
“你怎么知道?”
“因为铲子上橡胶印纹的位置。一个小时前,我让班尼用交替性光源重新检验了那把铲子的握柄。梅森握铲子的方式像握球棒一样,到命案现场收集的人,不会用这种方式捡起铲子。他握铲子的时候还反复换了好几次位置,好施力下手杀人。当萨克斯到命案现场时,她说根据现场血迹分布的情况,可以判定比利一开始是头部被击中而倒地,可那时他还活着。直到梅森拿铲子打断他的脖子为止。”
贝尔看向窗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梅森为什么要杀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