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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知道,你的爱米尔能在台风中嗅到目标。”
“可能吧,”他对海弗山警长说,“不过他可不愿意被雷劈死。这回的逃犯是谁?”
“去年在印第安舍身崖捉到的那个疯子,你还记得吗?”
“谁能忘得了他呢。逃到这一带来啦?”
“今晚上钻到别人的尸袋里逃走的。”海弗山解释逃跑的经过。
“疯是疯,可也挺会动脑筋的。”
“他逃到了斯汀森附近。”
“那么他是开车逃走的,那个疯子?”
“是的。殡葬工开的车。那个开车的人在那儿等着呢。还有查理·费纳和几个州局警察。费纳带着他的几条母狗。”
警察局里的狗不是真正的追捕狗,而是猎狗——拉布拉多狗——偶尔也用它们追捕逃犯。它们的鼻子很灵,又都是切除卵巢的母狗,不容易迷路。但它们常会分散注意力。爱米尔是一只紧盯目标的狗,一旦嗅准了线索,它会紧追不舍,即便路上蹲着一只野兔,它也会一步跨过,不予理睬。在追踪途中,只听得到它咻咻的急促喘息。那些母狗则一上路就很兴奋,花很多时间嗅来嗅去,还汪汪叫个不停。不过,追捕危险的逃犯时,还是带上一群狗为妙。他问海弗山,让狗嗅什么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