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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丝说:“胡鲁贝克说,‘我身上被装上了窃听、跟踪设备。他们折磨我。’他有时说话前言不搭后语,有时口气像医生或律师。”
莉丝是主要的控方证人。“控诉人让我向法庭陈述事件的经过,我照她的话做了。”
她挺害怕被辩护律师盘问,但人家根本没盘问她。胡鲁贝克的律师只说了一句“没有问题”。后来的几个小时,她待在走廊里。
“审判的时间很长吗?”科勒问。
其实不长,她说。辩护律师对胡鲁贝克杀害了罗伯特这件事并没提出异议。他凭藉胡鲁贝克的精神失常来辩护——胡鲁贝克在这种精神状态下并不知道自己在犯罪。辩护律师拿出医院的报告、作证书,由一名职员朗读。
那疯人一直坐在被告席,趴在桌上,有时笑,有时嘴里在嘀咕,还在纸上写写画画,写了一张又一张。她起初没有在意,以为胡鲁贝克只是在胡涂乱画。后来才知道胡鲁贝克并不像看起来那样疯——肯定就在那个时候,他记下了莉丝的姓名和住址。
法庭根据胡鲁贝克缺乏正常思考能力的理由判决他无罪。又根据《精神健康法》第四〇三条判定胡鲁贝克为具有危险性的精神病人,将被无限期监禁在一所州立医院,每年进行核查。
人们开始退场。胡鲁贝克突然大叫起来,盖过了观众和新闻记者们嗡嗡的谈话声。他把一名法警掀倒,跳到他的椅子上。他把手臂举过头顶,手铐铿锵地响着。他尖声叫唤起来。他的眼睛与莉丝相遇了一瞬,莉丝惊呆了。警卫制服了胡鲁贝克,一名法警护卫着莉丝离开法庭。
“他站在椅子上说什么话了吗?”
“我记得他只是乱嚎,像一头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