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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姆一时没说话,思考着。
她有些不安,是她遗漏了什么吗?“你在想什么,莱姆?”
“你是按照书上说的进行搜索的,萨克斯。这些做得都是对的,但你有没有从整体上观察现场?”
“你书上的第二章。”
“很好。至少有人读了。但你有没有按照我说的做?”
虽然在搜索一个犯罪现场时,时间始终是重要的因素,但在遇到某些特别的犯罪情况时,莱姆一直坚持多花一点时间去获得对现场的整体感觉。他在他的刑事鉴定科学教科书中引用的例子,是发生在格林尼治村的一起真实的凶杀案。第一犯罪现场是那名被勒死的被害人的公寓,也是尸体被发现的地方。第二犯罪现场是凶手逃走的消防逃生口。然而,莱姆却是在第三个现场,一个丝毫不像犯罪现场的地方——数个街区之外的一家同性恋酒吧——找到了与凶手相符的指纹。没有一个人会想到要去搜索那个酒吧,只有莱姆在被害人的公寓里发现了一些同性恋色情录像带;于是到最近的一家同性恋酒吧进行详细查询,结果一名酒保认出了那名被害人,并且记得当晚早些时候,他曾和一个男人同喝了一杯饮料。实验人员在那两个男人那天座位附近的吧台上找到一本约会指南,从上面采集了指纹;最终,指纹引导他们找到了凶手。
“让我们想一想,萨克斯。他制定了这个计划——虽然是即兴创作,但却很精密——分散我们的人手,趁机将装置放进汽车内。这表示他一定知道所有的人都在何处、在做什么,以及他如何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去放置这个东西。这些告诉了我们什么?”
萨克斯已经在扫视街道了。“他在观察。”
“是的,非常好,萨克斯。还有,他可能去了哪些地方?”
“街对面应该有最好的观察点。但是有几十幢建筑他都可能进入。我不知道是哪一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