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章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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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阻礙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罰款3分扣200元,這算什麼公平?
高空拋物砸死人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算什麼公平?
惡人的一個惡舉,就能害無辜的人喪命,法律雖然會制裁他們,但在罪惡之地看來,法律對他們的懲罰根本不夠!無辜的老百姓們,憑什麼納稅養這樣一羣人?
被送進罪惡之地的罪人們,會受到什麼樣的待遇?
住宿?戴着鐐銬自己蓋!
食物?給罪人花錢是不可能的,本來應該被銷燬的過期食品,一批一批地被運往罪惡之地。
衣物?還是那句話,不可能給罪人花錢,那些社會上被丟棄的破爛的衣服被子,或是本該被銷燬的劣質產品,一批一批地給罪人們用上。
廢物,就該給「廢人」用。
他們在這兒可不是被關上三年就能出去的,他們將會夜以繼日地勞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