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章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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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證據太多限制調查
其實對於兇手留下的大量痕跡,我一直有個疑問:如果他把極其完整的「殺人套裝」留在現場,那麼他是穿着什麼離開的呢?不怕被發現嗎?
對此我設想了兩個可能。
第一個是兇手在現場留下的大量痕跡,都是故意而爲之,目的是爲了混淆警方的調查方向,讓警方被自己留下的證據「帶節奏」。
所以,兇手很有可能是隨身攜帶了一套年輕人的衣物來到案發現場,又或者是故意穿着「殺人套裝」行兇後,穿着被害者的衣物離開了。
不論是哪一種行爲,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將自己的真實年齡和身體特徵隱藏掉。
第二個可能,就是兇手有足夠的底氣,確保警方找不到自己。而這個底氣從何而來呢?我認爲兇手可能十分了解過當年DNA和指紋的檢測技術,只要自己的指紋不在警方的系統中,就永遠不會被抓到。
而在日本國內能做到這一點的人其實並不多,除非有一定的特殊背景或身份,例如外籍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