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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目錄,看到最後一行寫着“後記”,他看書時一直習慣先讀後記,然後再看本文。
後記
本來這段文章應該放在卷頭,但是,現在的讀者在閱讀時總是喜歡先看後記,再看本文,所以只好將它移到卷尾了。以下的文章希望讀者自動將它和本文連接。
這個作品以“小說”的形式來發表,其實不甚妥當。看到了本書的書名——“迷路館殺人”,或許已經有人察覺這個作品是以現實的殺人事件爲基礎所寫出來的。發生在一九八七年四月的一個殺人事件,和這本小說中的日期完全相同,當時經過傳播媒體的渲染,變成一件相當駭人聽聞的事件。
但是,最後他們仍然無法掌握整個事件的全貌。這是情有可原的,因爲這個事件是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之下發生的,而瞭解真實狀況的人卻沒有一個願意出來講話。警察畢竟也只是平凡的人,對於這麼異常的事件也無可奈何;而傳播媒體的報道只不過以警察所發表的爲根本,再加油添醋,渲染一番罷了。 讀者看到這裏或許會感到懷疑,既然事件關係者都不願意表明事情的真相,爲什麼前文會說這是以真實事件爲基礎所寫出來的作品呢?在這裏坦白地告訴各位吧!
我就是實際“目睹”這個事件的人,我也是一九八七年四月,“迷路館”連環殺人事件的關係人之一。
最後有一件事必須再做說明,作品中的人名、地名等專有名詞,大半都是捏造的名稱;我也是書中的人物之一,但並不以筆名“鹿谷門實”出現。
到底書中的人物誰是鹿谷門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