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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太過感情用事,而爸爸卻是太過壓抑感情,打算以理性面對這件事情——我是這麼想的。
我不知道哪一邊的態度和意見纔是正確的,然而我認爲爸爸真的太冷淡了。雖然我覺得媽媽很可憐,但是又對她只要一提到十志雄便開始嚎啕大哭的模樣感到十分恐懼。
媽媽是在事件發生的半年後離開東京的——那是去年夏天的事情。在她離開前,家裏每天都會聽到“我們分手吧”、“我要離婚”等等的話。
我決定留在爸爸身邊。媽媽的身心狀態不穩定是最大的理由。
“雖然對你很抱歉,但這是沒辦法的事。”
爸爸打從心裏抱歉地對我這麼說道。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我在心裏拚命地說服自己。
在這之後不久,爸爸辭去了檢察官的工作。
所謂的檢察官,是透過審判來追究犯罪者的“罪行”。十志雄雖然是霸凌的受害者,可是最後卻成了加害者,而且還成了“殺人犯”。爸爸一定是無法揹負着孩子的“罪行”繼續做這樣的工作吧,所以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