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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他不是伯吉。
如果伯吉有女友的话,我怀疑她们是否会觉得自己走运,也许恰恰相反。这人跟伯吉一样,手臂瘦而难看,迈着大步子,显得有点疯狂,而神色坚毅,面颊红润,浅棕色的头发蓬乱如麻,大概是被哪阵大风吹得歪到一边定了型。他肩膀上挎着一个伯吉常用的土黄色帆布包,已经被太阳晒得褪色,就像老电影中战争时期用的防毒面具箱一样。蓝眼睛像是一直在看着远方;他戴的眼镜也跟伯吉的一样,镜片直径是眼睛的两倍。他在枝形吊灯下大步向我们走来时,双眼不停转动。伯吉原则上是不来伦敦的,但假定他来的话,他会挑选的打扮无疑是:一件脏兮兮的、哪里都能穿的、自己可以洗的浅黄褐色夏服,一件费尔岛牌无袖毛线套衫,一双鞋面已经掉毛的鹿皮皮鞋。他三下两下就到了我们等候的地方,就好像他没有体重似的,而防毒面具箱似的旅行包还在他身上晃了几下。如果伯吉得冲上这段豪华楼梯,他肯定就会这样。
“操我那辆自行车,”麦克西很生气地抱怨道。他敷衍似的吻了吻布里琪特,似乎这个吻对他不算什么,倒是对布里琪特意义重大。“车在海德公园中央爆了胎,后车胎炸成了碎片。几个婊子养的笑疯了。你就是那个语言专家?”
麦克西突然转身问起我来。我以前没听过客户们说这种脏话,我也不会在女士面前就重复这种话,但我马上就可以告诉你,安德森先生所说的这位某专业领域的天才跟我以前碰到过的任何客户都不一样,这在他像伯吉那样淡漠地盯着我之前我就知道了。
“他叫布莱恩,亲爱的。”布里琪特抢着回答了,可能是害怕我说错了。“布莱恩·辛克莱尔。杰克了解他的一切情况。”
楼下传来一个声音,对着我们大喊大叫,就是刚才勾起我回忆的那个熟悉声音。
“麦克西!见鬼,你才到啊?大家马上就要开始了。”
但麦克西根本没理睬。当我往下张望时,那声音就消失了。
“知道这次任务要干什么吗,辛克莱尔?”
“还不清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