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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把各方面的關係給理順。”湯大海出聲說道:“樂海是劉隆和徐永威一起創辦的公司,當時徐永威佔股百分之六十,劉隆佔股百分之三十,還有一個叫做趙庭的佔股百分之十。後面公司經過幾輪融資,劉隆手上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就只剩餘百分之二十一了。我們現在所要拿下的就是這百分之二十一的股份。”
“徐永威也想要解決掉這百分之二十一的股份,更爲了把劉隆這樣一個註定沒辦法出來的「罪犯」給清除出局。無論如何,對公司形象和整體業務影響都太惡劣了。所以,這是我們雙方共同的目標。只是,現在到了最後一步的時候卻遇到了麻煩。”
“什麼麻煩?”
“劉隆不同意簽字。”湯大海出聲說道:“雖然劉隆已經進去了,但是卻是這些股份的實際所有人,他的罪行又沒有最終的審判,想要從他的名下摘出來,必須要他簽署授權文件纔行。”
“他這輩子註定走不出來了,爲什麼不同意簽字?”陳述問道:“這個時候還想着保住自己的股權?再說,這些股權也不屬於他了吧?法院一查封,那就屬於國家資產。”
頓了頓,陳述看向湯大海問道:“因爲買家是我們?”
“不錯,因爲買家是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裏得到的消息,硬是不肯簽字授權。”
陳述冷笑連連,說道:“綁架的匪徒進了監獄,倒開始仇恨肉票不肯配合了?這算是什麼道理?”
“可能他想着是咱們把他害得那麼慘,人被送進了監獄,公司股份也要被仇人拿走,心裏憋着一股氣發泄不出去吧。所以纔不肯簽字。”湯大海分析着說道。“極端的人,什麼事情做不出來?我要是他,我也不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