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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向房產開發公司放貸就屬於高風險,利息不高當然沒有人願意做。
既然借不來2分利及以上的資金,又不想公司被超低價賣掉,只能出售自己手中持有的公司股份。
當初林家把雲湖商業廣場開發公司的5股份拿出來免費贈送給公司的三位副總和二位中層骨幹。
股權比例是這樣進行分配的:常務副總經理施健佔有2的股份,另二位副總各佔1的股份,二位中層骨幹各佔0。5的股份。
二位中層骨幹佔的公司股份比例最少,現在他們主動向秦豐提議出售全部的公司股份。
這二位中層骨幹的想法是,趁着秦豐把公司估值爲5億元,出售0。5的股份就能拿到250萬元現金,雲湖商業廣場開發的前景不明朗,還是趁早變現落袋爲安。
二位副總則願意各拿出一半的公司股份進行出售,他們的想法是先變現一半,拿到250萬現金,萬一公司最終破產,已經有了退路。
剩下的0。5的股份則繼續持有,萬一雲湖商業廣場經濟效益很好,還是可以繼續參與分紅。
利益相誘下,這五位公司小股東的聯盟馬上就分化了。
常務副總經理施健看到其它四個小股東如此操作,他也不得不爲自己進行打算,於是他也拿出一半的股份,也就是1的股份進行出售,再繼續持有1的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