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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會議的校領導對宿管科負責人的回話很滿意,示意他繼續說。
負責人輕咳一聲,說:“放音樂的學生肯定知道,音樂一響,學校就會上去搜,所以這些設備都是一次性的。明知是一次性,還買這個檔次的設備,說明組織這次行動的學生手頭寬裕,這樣一來,範圍就能縮小很多。”
保衛處的負責人接話說:“我們看了現場,包括他們接的電源,這樣的事,不可能是一兩個人乾的,應該是以寢室爲單位。”
聽到這兒,一位參會的領導說:“如果是以寢室爲單位,事情反而麻煩。我聽說一共放了八首歌,那應該就是寢室成員一人選一首。這樣的攻守同盟,除非找到目擊的學生,不然很難從寢室內部攻破。可是畢業在即,如果一些學生因爲往日有怨,胡亂咬人怎麼辦?那豈不亂套了?”
一個一直沒說話的參會者開口了:“現在首先確定一點,如果抓到這個學生,或者這個寢室,怎麼處理?還有,再有半個月這屆學生就離校了,調查時間夠不夠?”
開會商量了半天,翻來覆去,最後又說到了提取指紋。
主持會議的校領導當場就鬱悶了。
都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坐在屋裏這幫都是什麼人啊?
這麼個事兒,要像刑事案子一樣提指紋?被放到網上,還不得被網民罵死?使喚警方提了指紋,找到了學生,然後幹啥?勞教?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