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野圭吾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柏原搖了搖頭。“順着傘去查沒用,查不出什麼。”
“爲什麼說得這麼肯定?有沒有用,不是還不知道嘛。”
“好,那我問你,兇手爲什麼要留下那把傘?”
“逃跑時一着急忘了唄。或者他逃走時雨已經停了或下得很小,忘了帶走也不奇怪。”“沒聽鑑定科的人說嗎?傘上的指紋都被擦掉了。連這件事都做了,還有哪個笨蛋會忘了帶走?”
“也可能是在行兇之前擦掉指紋的。並且,還不能斷定是不是有意擦掉的。他們說兇手要是戴着手套,也會這樣。”
柏原哼了一聲。“你認爲兇手是小偷還是熟人?”
“從現場狀況來看,幾乎可以肯定是熟人。好像是在那對夫婦毫不提防的情況下動手的。”
“我也有同感。也就是說,兇手不是闖進去,而是被夫婦倆接進去的。那麼,現在又不是冬天,戴着手套不令人生疑嗎?所以,一般來說,與其擦掉指紋,還不如將傘帶走更乾脆。兇手沒這麼做,是因爲逃跑時雨傘礙事,並且他堅信留下雨傘也不構成破綻。這傘說不定是撿來的或偷來的。”
對於前輩的這番分析,萩村一時難以反駁。的確言之有理。
有明功一認爲,有明洋食屋後門附近放着的那把塑料傘不是他們家的。鑑定的結果顯示傘上沒有指紋。於是,這把傘被認定是兇手留下的,萩村他們開始對賣同類傘的商店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