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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質疑爲什麼兇手會將那麼重要的證據忘了,他們不會這麼考慮。即便稍加考慮,也不會因此放棄好不容易纔找到的線索。只要不放棄證據,稍有疑問他們也不會深究。警察就是這樣。我以前在打工的地方被懷疑偷了營業款。因爲肯定是內部人作案,而其他店員都有不在場證明。其實如果我要偷,必須躲過很多人的眼睛。可警察置之不理,只是一個勁兒地狂吼‘是你偷的吧?快點承認’。若非後來證實是店主的傻兒子乾的,我就成罪犯了。”
“聽你說過。”
“那麼,我說的這些,你懂了嗎?”
“嗯。”
換好衣服後,功一拍了拍弟弟的肩膀。“別擔心,一切都進展順利。從柏原那兒還能打聽出更詳細的信息。”
“嗯,沒擔心這個。只是覺得爲什麼非得繞這麼個大圈子呢?當然,事到如今,本不該再說這種話。”
功一嘆了口氣,在另一張牀上坐下。“關於這個,我不是講過很多次嗎?光說‘和十四年前見過的那個人很像’‘牛肉飯的味道一模一樣’,警察不會採取行動。即便採取,也不能保證他們會找到鐵證。很可能只是例行公事一遍,一無所獲。”
“可警察也不傻,總能查出點什麼吧?或許爸爸和戶神在賭馬的地方見過面。”
“然後呢?”功一側過腦袋望着弟弟,“這有什麼用?憑這點就能抓人?”
“或許其他方面也能找出些線索。畢竟警察專業,說不定能發現你找不到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