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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所有負責偵辦伴崎敦也兇殺案的警員:
我是前幾天在荒川發現的死者—長峯繪摩—的父親,長峯重樹。有一件事我一定得告訴各位,所以寫了這封信。
我想各位應該知道了,伴崎敦也是我殺的。動機或許也不用我再贅述,就是爲小女復仇。
對於喪妻多年的我而言,繪摩是唯一的親人,是無可取代的寶貝。正因爲有她,再苦的日子我都撐得下去,還能對今後的人生懷有夢想。
伴崎敦也卻奪走了我這無可取代的寶貝,而且方式兇殘瘋狂,我完全感受不到他有一絲人性。他把小女當作牲畜對待,不,甚至可說只是當作一塊肉來處理。
我親眼目睹了當時的情形。那披着人皮的禽獸,把蹂躪繪摩的情形全都用攝像機拍了下來。
你們能體會我看到錄像帶時的心情嗎?
就在我悲傷難抑的時候,伴崎敦也回來了。對他來說,這應該是最倒黴的一刻。但對我來說,這是最棒也是絕無僅有的機會。
我一點也不後悔殺了他。如果你們問我這樣就雪恨了嗎?我只能回答,並沒有。可是如果我什麼都不做,我覺得自己應該會更不甘心。
伴崎未成年,而且不是蓄意殺死繪摩的,只要律師辯稱他喝了酒或吸了毒,無法做出正常的判斷,法官就可能判極短的刑期。這種優先考慮讓未成年人改過自新、完全無視被害人家屬心情的傾向,我可以預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