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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點頭。
“我發現是有那種可能性的。由於我平時不習慣戴手錶,因此唯一能夠讓我知道時間的應該就是房間中配備的鬧鐘了。所以,只要把那隻鬧鐘撥快一點或者撥慢一點,就能非常簡單地混淆我對時間的感覺。而且,冬子有許多機會可以對那隻鬧鐘動手腳。她回到房間的時候,我正在浴室洗澡,之後我又專心致志地工作,根本就忘了過了多少時間。如果她趁着這個間隙,把鬧鐘撥快三十分鐘的話,那麼我們上牀的時候其實根本就不是十點,而應該是九點三十分左右。”
除此之外,我還想到了一點。平時生活非常不規律的我,偏偏在那一天極其睏倦,竟然在一個對我而言早得有些不可思議的時間順利地入睡了。而在那之前,冬子曾經爲我倒了一杯橙汁,那杯橙汁中想必放入了安眠藥吧。
說到這裏,我喘了一口氣,嚥下一口唾沫後繼續說道。
“但是,依然存在着疑點。當鬧鐘指向九點四十分的時候,冬子曾經透過窗戶往外看,並且還說‘志津子小姐出去了’。如果她已經把鬧鐘撥快了三十分鐘,那麼當時其實應該是九點十分左右。可是,你離開旅館的確是在九點四十分,所以這裏就產生了一個矛盾。只有一個解釋能夠解開這個矛盾——也就是說,冬子早就知道你會在九點四十分離開旅館。那麼,她爲什麼會知道這一點呢?而且,她爲什麼要把鬧鐘撥快呢?說起撥亂時鐘的小把戲,倒是讓我想起了以前那些偵探小說中僞造不在場證明的做法。那麼,她難道有必要製造這種所謂的不在場證明嗎?”
我試着推理出冬子的計劃。
她在大堂玩彈珠遊戲的過程中,悄悄地和志津子耳語。我有些事情想對你說,九點四十分左右,我會在旅館的後面等你——大概就是這一類的話吧。
定下約會的冬子,急急忙忙回到房間,決定對鬧鐘動手腳。她找了個機會,把鬧鐘撥快了三十分鐘。然後,在鬧鐘指向九點四十分的時候,對我說看見了志津子外出。
她讓我喝下混有安眠藥的橙汁。
當鬧鐘顯示時間爲十點的時候(實際上是九點半),和我一起上牀休息,而我立刻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