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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收了他五百,將我帶了出去。
我滿心都是喜悅,高考成績不錯,哥哥帶我出去喫燒烤,我沒有想過,一向以欺負我爲樂的哥哥怎麼會好心帶我去喫宵夜。
打去一個又一個電話,始終沒有人接通。
誰敢接周向文的電話呢,畢竟,我被他們親手捂死了啊。
周向文回了家,我失蹤的第二天,媽媽在屋子裏大聲罵我:
「果然是個賠錢貨,等會記者要來了,現在不知道跑哪裏去了!」
「一點用都沒有,把她養那麼大,現在好不容易可以回點本,居然不見了。文文,你找到她了嗎?」
周向文吸了一口煙,在沙發上蹺着二郎腿:「沒有找到,小賠錢貨不在,屋子都沒有人收拾,等會她回來記得讓她給我洗鞋。」
「養女兒就是養白眼狼。」爸爸給我的失蹤下了定論。
我安靜地站在客廳,赤腳站在地上,鬼魂會維持死前一秒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