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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馬克思看了歐洲最後一眼。一盞白色燈塔昂然矗立在夏農河口北岸,燈塔腳下所踩的懸崖正被大西洋洶湧的波濤拍打着。幾分鐘後陸地就沒了蹤影,不管他朝哪個方向看,都是一望無際的海。
我到了美國會發大財的,他想。
著名的“德里套裝”竟如此之近,真叫人蠢蠢欲動。珠寶橫財就在這架飛機上,離他座位不過幾英尺。他開始手癢了。
一百萬美元的寶石到黑市上少說也能換到十萬。他開始想:我可以買一套漂亮公寓和一輛車,或者到鄉下買個帶網球場的別墅,又或者,我應該把它投資出去然後靠利息喫飯。我要當有私人收入的闊佬咯!
不過首先,他得把東西搞到手。
奧森福德夫人並沒把寶貝帶在身上,所以寶貝只可能在兩個地方:行李間,或是這個套間裏的隨身行李箱。哈利心想:換作是我,我會放在儘量近的地方,我會放在隨身行李箱裏,不放在視線裏我是不會放心的。不過她腦子怎麼想的可說不準。
他得先查一下她的隨身行李。他現在可以看到那個箱子,就在她座位下面,是個價值不菲的勃艮第銅角牛皮箱。他琢磨着怎麼把箱子打開。晚上大家都睡的時候或許能有點機會。
他會有辦法的。這很危險,偷竊是個危險遊戲。但他總有這樣那樣的辦法得逞,就連出差錯的時候他也可以安然無恙。他心想:你看看我,昨天我還被人抓了現行,偷來的袖釦還在褲兜裏,晚上還是在監獄裏過的;現在我卻坐着泛美的“飛剪號”要到美國去。運氣?這還不夠貼切好嘛!
他之前聽過一個笑話,說有一個男人從十樓的窗戶跳了出去,路過五樓的時候說了句:“目前爲止,還不錯。”但他不是那個人。
乘務員尼崎拿來晚餐菜單,又給他倒了杯酒。他現在不需要喝酒,點了香檳僅僅是覺得這會兒這麼做應該是對的。他對自己說:哈利小子,這才叫生活。乘坐世上最奢華飛機的快感和橫跨整個大洋的焦慮感一直在打架,有香檳相助以後,快感勝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