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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克特醫生坐在桌旁,正在仔細看他的信件。史達琳發現,他不看着她時,自己可以比較輕鬆地走近他那。
“大夫。”
他豎起一根手指示意她不要說話。信看完之後,他若有所思地坐着,那隻長着六根手指的手的大拇指抵着下巴,食指放在鼻子旁。“這東西你怎麼看?”他說,一邊將文件放入食物滑送器。
這是一封來自美國專利局的信。
“這信是關於我用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造型設計的一隻表。”萊克特醫生說,“他們不肯授我專利,倒建議我給這表面申請個版權。看這兒。”他將畫得餐巾大小的一張畫放入食物滑送器,史達琳拉了過來。“你可能已經注意到了,在大多數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作品中,兩隻手都是指在,比方說吧,兩點三刻或者最早也是兩點差十分的位置,而雙腳站在六字上。這隻表的表面上,耶穌就被釘在十字架上,你那兒可以看到吧:雙臂繞着轉動表示時間,就和一般流行的迪斯尼鐘錶上的指針一樣。雙腳還是保持在六的位置,而頂部有根小秒針,繞着轉動形成光輪。你覺得怎麼樣?”
這素描從解剖學的角度看畫得很好。可頭卻是她的。
“要縮小到手錶大小,許多細節就沒了。”史達琳說。
“這倒是,很不幸。不過想想鍾看。你覺得沒有專利能保險嗎?”
“機芯你是要買石英錶的——不是嗎?——而機芯已經有專利了。我不是很清楚,可我想專利只授予獨創性的機械裝置,版權才適用於設計。”
“但你又不是律師,對吧?聯邦調查局裏他們現在再也不用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