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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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剛纔……爲啥要我脫襪子?”李可對這個依然好奇。
“李進的腳底有水母留下的傷……”秦朗說。李可想起來了,在他身上做傷疤的時候,劍夫認爲腳底板的這一塊毫無必要……險些害死人呀。
“那你爲什麼這樣保護李進。”李可追到了樓梯口問。
秦朗理都不理他就走了。李可光着腳坐在牀頭,眼前一陣眩暈。這叫什麼事兒呀?還讓不讓人活了?
肩膀好疼,心裏好亂。李進啊,你可把弟弟害苦了。
第二天,小莊來送李可去機場,開了那輛防彈的G55,他說這是顧桃的命令。在機場安檢處李可看到了馬旭,他們裝作互不相識,上了一趟飛機。馬旭在經濟艙,而李可在頭等艙……當警察的真苦逼。當李可想補一個覺,又見Lisa款款而至,噴了另一款好聞的香水。他們倆都喫了一驚。她噗嗤又笑了,聲明這次是個巧合,真的。
管你是不是巧合,李可提起了十分精神。她帶着香水味坐在他旁邊,等飛機起飛時就悄悄靠過來,“鐵頭的事兒我都知道了,以後我跟您混吧?”
“你最好不要說你認識我,見過我。”李可故意冷冷地說。
Lisa對他這句話不以爲然,她強調能活到今天,生意還做得不錯,自有她的辦法。講信用是第一條,不該問的事她一概不問。她也從不會歸於哪一方,但龍久不太一樣,她覺得已經迷上他了。這傢伙,戲好呀,不進影視圈可惜了,李可想。“那你可以先幫我辦一件小事。”他說。
“什麼事?”Lisa乖巧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