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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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彪不是江城公安局的人,而是省廳在那邊派的線人。他以前是個在聊城混的黑幫人員,經常從東南亞介紹毒販來聊城和江城。他被抓後和警方達成了條件,由省廳某領導單線委派去東南亞做了線人。他並不是刻意進入燧石集團,也沒有想在這裏長幹。王乾和省廳領導覈實過了他的身份,說江城警方得到曼谷方面的線報,燧石集團的一個叫楊彪的人逃離了該集團回到了江城,他很可能遭到各毒品集團的追殺。按照規定,王幹本來不該問,省廳領導也不該說,但涉及到楊彪的生命,省廳領導就不能不說了。楊彪前幾天感覺有些不妙,於是違抗命令跑回了江城。他已經正式申請停止線人生涯,打算拿上警方的獎勵,隱姓埋名離開江城。
“他的感覺是對的。”李可說。
線人楊彪兩年來爲警方也做了不小貢獻,他早就提出來回國不幹。心不在了,人就容易露出馬腳,李可不明白戈薩是怎麼查出來的,吳右又是如何做出判斷的。倉庫裏,馬旭在牆上掛上了楊彪各個角度和全身、半身、特寫照片。幾個警察剛纔合計了一下,楊彪乾脆早點離開江城,躲起來,讓龍久和顧桃找不到人,也就不需要完成這個任務了。
“吳右會懷疑的。”李可本能地說,“雖然是楊彪自己決定結束線人臥底,吳右卻可能不這麼想,甚至會懷疑是我將要殺他的計劃告訴了警方,而且……”李可想起吳右和何翰、戈薩、徐森的那些臉孔,心有餘悸地說,“只要吳右下令殺他,他不管躲去哪裏,都可能被找出來。”
“那還能怎麼辦?吳右可是命令你和顧桃幹掉他,你怎麼幹?”王幹說。
是呢,這可沒法演戲,而重要的是,不管是不是戲,不能爲了他而暴露龍久。李可看着楊彪的照片,一個大膽的計劃出現了。
“如果是假刺殺呢?我們拍戲的對這個熟極了。”他說。
這個計劃幾乎是本能地蹦出了李可的腦子。這可能得益於他在劇組常和編劇聊天,幫他們一起現場改本子。李可建議安排一個可控的刺殺場景,他和顧桃在那裏執行,這場戲必須由李可來開槍。給楊彪的身上穿上爆漿內衣,他用空包彈。他人可配合遙控爆漿,在楊彪胸口和後背爆開。現在的影視科技非常發達,沒人會懷疑這是假的。李可邊說邊比劃着。這安排如果順利,楊彪會被“打死”,不然吳右不會善罷甘休,逃得了這次,早晚還會派人幹掉他。這辦法有風險,但是一勞永逸,也對楊彪好。王乾等人互相瞅着,大家覺得聽上去似乎可行,能否騙過吳右那幫毒販呢?李可自是不敢打包票,他覺得把戲演好就沒問題,要做到天衣無縫。讓楊彪從此隱姓埋名,直到他回來、或者幹掉了吳右再露頭。
“拍電影,玩的就是以假亂真的事兒。”李可說。
王幹顯然被打動了,但這個做法必須得到楊彪的配合,而他因此會知道刺殺他的龍久是警方的臥底。這涉及李可的生命安危,爲了保護楊彪,冒這個險,值嗎?楊彪畢竟有前科,萬一爲了錢或者保命而出賣了龍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