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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出軌有很多不同的定義。有人認爲和配偶以外的異性單獨見面就是出軌,約會更是不可想象。要是知道發生了這種事,當事人的配偶就會受到傷害。只要傷害了配偶,就是出軌。”
還有人持反對意見:“就算結了婚,也還是活生生的人,禁止已婚者對其他異性抱有好感是不可能的。約會還是可以的,只要注意不被配偶發現。不如說,正是那種心跳的感覺才能給生活增添色彩,反而讓夫妻感情更好。只到接吻這一步還是可以原諒的,重點還是在於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每個人的價值觀不一樣,給出軌下的定義當然也不一樣。而且根據狀況不同,意見也是會變的。我以前就同意前者的意見,覺得結了婚就不能再和別人約會。
自從遇到秋葉,我的想法迅速向後者傾斜,覺得只要沒發生性關係就不算出軌。當然,這是因爲後者能讓我心安理得。
那天,一個認識的同行送給我一張位於橫濱某家酒店內的餐廳招待券。一聽是橫濱,我別提多興奮了。
我給秋葉發了一封郵件:“我拿到一張兩人使用的招待券,但找不到能一起去的人。你能跟我一起去嗎?”
要是秋葉回覆“和你老婆一起去不就好了”之類的內容,我就立刻放棄,也不打算解釋什麼“老婆要照顧小孩沒空”。
好不容易等到了她的回信:
“要是很有檔次的餐廳,就得考慮穿合適的衣服了。”
我在電腦前無聲地慶祝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