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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流之下 2:歷史中鮮爲人知的至暗細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蹊蹺的命案
廣東羅定州楓梢村本是一個安寧平凡的小村莊,由於同治年間發生的一起離奇命案,被載入了大清國的《刑案題本》中。
這起案件不但上報了刑部,還驚動了三法司、大理寺、都察院,甚至呈至御前請皇帝御批。
同治十三年八月初,羅定州衙門接到下轄楓梢村村民梁寬和其母梁陳氏的報案。
母子二人稱,他們家的債主賴正義,因討債不成欲牽牛抵債,梁寬妻子梁譚氏上前阻攔,竟被賴正義指使他的兩個子侄亂刀砍死。
還沒等羅定州知州杜鳳治訊問明白,賴正義的妻子卻前來喊冤了。這個女人說丈夫賴正義去找梁寬討債時,被梁家人以殺害梁譚氏爲由拘禁起來,逼着賴正義勾銷欠款。如今賴正義生死不明,請知州老爺做主。
這下可難壞了杜知州,兩廂陳述大相徑庭,究竟誰在說謊,恐怕還要詳細勘察。杜知州不敢怠慢,親自率領捕快、衙役、刑書、仵作下鄉勘查現場。
話說羅定州的「正仵作」老梁已經五十多歲,按理說也應該回家養老了,只是一來,他還貪圖着每年六兩的工食銀子,想着多幹幾年再退休回家;二來,也沒有規定說仵作必須何時退休,爲此老梁一直在任上賴着不走。
而他帶領的「學習仵作」老羅雖然已經四十多歲,但由於老梁佔着正仵作的位置不肯走,所以他老羅也一直未能轉正,每年只領着三兩的工食銀,有案子時跟着老梁出現場,沒有案子的時候在鄉間做一些喪葬營生勉強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