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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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傷痕累累,可都是皮肉傷,並無致命之處。
這可讓趙慶來犯難了,這渾身上下如若沒有致命傷,那如何向老爺回覆呢?
稍一猶豫,趙慶來便想起之前他爹傳授給他家傳驗屍手法時曾提到過若屍身沒有致命外傷,則可探看屍身的口、鼻、糞門,若有殘存的血跡,則可能是因內損而死。
這與《洗冤錄》中記載的「築踏內損死」十分相似,只是「築踏內損死」記載的是酒食過飽之人被毆打踩踏而死的情況,其糞門和口鼻中可能還有殘食溢出,而趙慶來家傳的驗屍手法中並不限於死者是否剛剛飽食,凡被毆打之人,若事過之後不久身死的,只要是檢查出七竅中有出血,則很可能是因內損導致死亡。
想罷,趙慶來又小心翼翼地檢查了屍體的口鼻,果然口鼻內有已經乾涸的黑色血跡,尤其是口中還殘存有乾涸的血塊。按照內損致死的思路,趙慶來又檢查了屍體的明顯傷痕處,發現屍體的右肋下有明顯的淤血,並且略有鼓脹,這就是因毆傷導致內損死亡的證據。
驗罷屍身,趙慶來扭回頭向張刑書說道:「行啦,可以記錄啦。」
張刑書掏出屍單底單答道:「你就不用大聲吆喝啦,聽着怪鬧得慌,咱們就說着記着就行了。還有,剛問了,這個人叫張泳成。」
趙慶來報罷,站起身來,問張刑書:「這屍體咋處置?」,張刑書說:「來時老爺就吩咐過了,如果沒什麼大的異樣,就照之前一樣先埋義冢,等着死者親屬來領屍就是。」
張刑書讓趙慶來在底單上按上手印,便隨着衙役們押着張興纔回衙門了。
於是又是汪鄉約和趙慶才一起喊上幾個壯丁將屍體搭到墳崗,找了口薄皮棺材給埋了,之後做了標記,讓汪鄉約找人巡視看守。趙慶才又留下了一件屍衣,以備領屍的來辨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