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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魯格比車站,車站工作人員的注意力被一個情況吸引住了,他們注意到一等車廂有一扇車門竟然是開着的。他們立刻對這節車廂,以及它的相鄰車廂,進行了仔細的檢查,結果發現了讓人感到十分驚訝的事實。
那節吸菸車廂,也就是那個身材矮小,面色紅潤,長着黑色小鬍子的男人現在已經不在車廂裏了,車廂裏空空如也。車廂裏除了找到一支吸了一半的雪茄之外,就根本沒有乘客在這裏待過的任何痕跡了。這節車廂的門也被鎖死了。在相鄰的下一節車廂裏,車站工作人員的注意力再次爲車廂裏的事實所吸引,那名外套衣領是用阿斯特拉罕羔羊皮做的高個兒乘客,以及他的同伴兒,就是那位年輕的女士,現在都不見了。這三位乘客消失得無影無蹤。另一方面,工作人員驚訝地發現,在這節車廂的地板上——就是那個高個兒乘客與那位女士所在的那節車廂裏——一個面目俊朗、穿着時尚的年輕人死在了那裏。他的腦袋靠在車廂與車廂之間連接的門上,腿是彎的,膝蓋向上,整個人都靠在車門上,一隻胳膊肘搭在車廂的座位上。死亡原因是受到了槍擊,一顆子彈穿透了他的心臟,可以判斷他在遭到槍擊之後,人立刻就死亡了。奇怪的是,根本沒有人看見這個年輕人是什麼時候進入車廂的,在他的衣服口袋兒裏,也沒有找到火車票,他的亞麻布襯衣上也沒有任何標誌,他的身上也沒有找出任何證件或物品,沒有什麼能夠證實他本人的身份。這個年輕人到底是誰,他什麼時候上車的,他又是因爲什麼遭到了槍擊而致命,這些都成了魯格比車站奇案中需要查證的謎團,還有,火車從威爾斯登連接站出發,到抵達魯格比車站當中的一個半小時裏,這兩節相連的車廂內究竟發生了什麼,那三個失蹤的人到底去哪裏了,他們會不會是殺死這個年輕人的兇手,這些都無從得到合理的解釋,因而就使這樁奇案顯得更加撲朔迷離、奇上加奇了。
我剛纔在前面已經說了,沒有什麼個人物品可以幫助我們確認這個年輕人的身份,但是這個不知姓甚名誰的年輕人身上卻存在着不少蹊蹺的地方,集中了很多疑點,在案發的時候值得說道說道。在這個年輕人的口袋兒裏,找到了不少於六塊兒價值不菲的金錶,三塊兒放在他上身穿的馬甲口袋兒裏,一塊兒裝在外套的兜兒裏,一塊兒裝在他襯衣口袋兒裏,還有最小的一塊兒表,裝在一個皮套裏,這個皮套是穿在褲子皮帶上的,表的位置就在他的左腰位置。由於發現了這些物品,很顯然,最普通的解釋就是這個年輕人是個小偷,這些表都是他從別人那裏偷來的,都是贓物,但是這種說法有失偏頗,因爲經過仔細辨認,這六塊兒表全都是美國製造的,都是美國牌子的表,其中一款在英格蘭根本就很少見。有三塊兒表的標牌顯示,製造商是羅切斯特手錶製造公司生產;一塊兒是梅森製表廠生產,製表工匠的名字叫艾米拉;一塊兒沒有任何標誌;體積最小的那塊兒表,價值也最高,上面鑲滿了珠寶,是由紐約的蒂芙尼製表廠生產的。他的口袋兒裏還有如下物品:一把象牙手柄的摺疊刀,上面連着一把由羅格斯廠生產的螺旋開塞鑽,摺疊刀的生產廠商是謝菲爾德;一面非常小的圓鏡子,直徑只有一英寸(譯者注:1英寸=2.54厘米);一張萊西厄姆大劇院觀劇的許可證;一隻打造精巧的銀盒子,裏面裝的全是維斯塔牌火柴,一個褐色的專門用來裝雪茄的皮製煙盒,裏面還剩兩根方頭雪茄煙——除此以外,就是兩英鎊十四先令的鈔票。清點完這個年輕人的隨身物品後,情況就很清楚了,不管這個年輕人的死因是什麼,劫財致死的原因是可以排除在外了。正如上面所述,這個年輕人身上穿的亞麻布襯衣是新的,但襯衣上沒有任何標誌,他的外套上也沒有裁縫的名字。從外表上看,這個人很年輕,個頭不高,臉颳得很乾淨,打扮穿着得體。還有,他嘴裏有一顆前牙是鍍金的。
在魯格比車站發現了兇案後,警方立刻對列車進行了檢查,所有乘客全都要主動配合出示自己的車票,列車上的乘客數量也進行了仔細的清點。結果發現,全列車正好有三張車票未經清點,這恰好對應那三位失蹤了的乘客。於是,這輛快車就被放行了,可以繼續行駛,但是列車上增加了一名守衛,而原來列車上的守衛約翰·帕爾默被警方留了下來,因爲他最熟悉那三個乘客的長相。另外,發生兇案的那兩節車廂也與列車脫鉤,從支線上導軌,這兩節車廂停在了魯格比車站等待進一步的檢查。來自蘇格蘭場的警察巡官維恩,以及隸屬於鐵路公司由公司僱傭的探員漢德森先生來到了魯格比車站,他們到了以後,對兇案現場的一切展開了全面的調查。
這裏的確發生了兇案。兇手射出的那顆子彈,是從一支小手槍,或者是一支左輪手槍當中射出的,並且可以肯定,是從近距離射出的,因爲子彈在傷者的着彈部位沒有更多的延伸燒傷,這一點警方認爲很重要。在車廂裏也沒有找到其他武器(於是,憑藉這一點,有人認爲這是自殺行爲),也沒有找到那個棕色的格拉德斯通皮包,也就是守衛看見那個高個兒男人手裏拿的那個包。警方還在行李架上找到了一柄女用陽傘,但除此以外,兩節車廂裏就再也沒有發現任何新的物品,再沒有發現什麼跟乘客有關的物品。且不說這起兇案,就說這三名乘客(其中一名是女的)吧,他們到底爲什麼要離開列車,以及他們是怎樣離開這輛高速行駛的快車,還有,那個被殺死的人是怎樣在威爾斯登連接站與魯格比車站之間上車的,要知道這期間火車並沒有停靠過站臺,這些疑問引起了公衆對此案的高度關注與興趣,對此,倫敦的媒體刊登了許許多多對案情的猜測。
列車上的守衛約翰·帕爾默,在警察問詢期間,提供了一些證詞,給這個案子的偵破提供了一些啓示。根據約翰的陳述,在特林站和切丁頓站之間,有一個地點,因爲被設定爲鐵道線維修臨時堆棧,這裏堆放了大量物資,因此快車在經過這裏的時候,要減速行駛,不得超過時速八英里或者是十英里。就在這個地方,在火車減速的時候,對於一名男子,甚至是一名體力比較好的婦女來說,都有可能比較從容地從快車上跳下,而不至於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當發生兇案的快車經過這裏的時候,那兒正好有一幫鐵路工人在幹活,據他們說,他們什麼也沒看見,而這些鐵路工人幹活的習慣是站在兩條通車的鐵道中間,而車廂打開的那扇門卻位於火車的另一端,所以即使有人從那扇門跳下車也是不會被發現的,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並且,當時天色已黑,說不定是夜色掩蓋了跳車人的蹤跡。鐵路的路基還是有一定坡度的,有人從車上閃身而下,是很容易逃過鐵路工人的視線的。
列車守衛約翰再次做證,在威爾斯登連接站停靠的時候,當時月臺上確實比較忙碌,但是他絕對肯定,在這一站,快車上既沒有下車的旅客,也沒有上車的旅客,但極有可能有乘客在列車上的各車廂之間走動,這是列車守衛看不到的。再說,一個乘客,在吸菸列車席抽完一支雪茄,然後來到一節客車廂換換空氣,這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兒啊。想象一下,長着黑色小鬍子的那個乘客,在抽完了雪茄之後來到了相鄰車廂,當時很可能火車恰好經過威爾斯登連接站(地板上抽了一半兒的雪茄似乎就很能證實這種猜測),這樣他就很可能與這場戲中的兩位重要人物碰面了。那麼,這場戲的第一場就宣告結束了,我們用不着花多大氣力,就可以猜出,在第二場中一定有好戲看。但是,這第二場戲到底是怎麼演的,這個死去的年輕人又是怎麼中槍身亡的,那三個乘客到哪兒去了,他們是怎麼走的,那個年輕人又是怎麼來的,這些都是列車守衛約翰和辦案經驗十分豐富的探員和警長無法回答的了。
警方對列車從威爾斯登連接站到魯格比車站經過的鐵路進行了仔細的搜查,結果還真找到了些東西,只是他們仍無法進一步確定這些東西到底是否與本案有直接關係。在靠近特林站的地方,也就是火車經過堆棧必須減速慢行的鐵路附近,在路基下面,辦案人員找到了一本袖珍版的《新約聖經》,書已經非常破舊了,磨損得很厲害。這本《新約聖經》由倫敦的聖經協會出版,內封上還題着字兒:“約翰送給愛麗絲。1856年1月13日。”同一頁的下面還寫着字兒:“詹姆斯。1859年7月4日。”這一行字兒的下面還有一行字兒:“愛德華。1869年11月1日。”可以看出,所有這些字兒,都出自同一人之手。這可是警方獲得的唯一線索,如果這就是線索的話,而驗屍官的結論——“死者爲兇手所殺,究竟系何人所爲,正在調查。”對這樁離奇的案子而言,斷然不是給人能夠滿意的回答。廣告,懸賞,以及各種詢問,最後都無疾而終,沒有任何結果,什麼有效的結論都無法做出,整個調查始終找不到一個重心,沒有什麼能夠有力地支撐起案件的偵破工作。
然而,如果你認爲沒有人會關注這個案子,沒有人對這個案子的案情提供有價值的分析,那你就大錯特錯了。恰恰相反,報紙媒體,不論是英國的,還是美國的,在各類媒體上都出現了連篇累牘的文章,試圖對本案進行猜測和推理,當然,這其中的大部分是不太着調的荒謬想法。兇案現場出現的手錶,都是美國牌子,還有死者那個非常引人注意的鑲金的前牙,這些都可以表明,死者應該是一個美國人,儘管他穿的亞麻布襯衣,衣服和靴子是英國產的。因此,有人推測,當時這個年輕人藏在車廂的座位底下,最後被人發現了,因爲某種原因,很可能是因爲他偷聽了跟犯罪活動有關係的談話內容,因此,他的同伴兒乘客就將他處死了。當這些臆測與一些普遍情況夾雜在一起的時候,諸如什麼無政府主義者的兇殘與狡詐,以及其他一些祕密組織什麼的,這個推論就和其他流行的猜測一樣比較讓人信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