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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自己喜歡你。但我不知道將來在哪裏。因爲我知道,無論哪裏,你都不會帶我去。而記憶打亮你的微笑,要如此用力才變得歡喜。
張萍烙在我腦海的,是一個油畫般的造型,穿着有七八個破洞的T恤,蹲在夕陽下,深深吸一口煙,緩緩吐出來,淡淡地說:“我也想成爲偉大的人,可是媽媽喊我回家種田。”
這個故事和青春關係不是很大。
青春是叢林,是荒原,是陽光炙熱的奔跑,是大雨滂沱的佇立。
張萍是河面下的少年,被水草糾結,浮萍圍繞,用力探出頭呼吸,滿臉水珠,笑得無比滿足。他平躺在水中,仰視天空,雲彩從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滌着年輕的面孔。
他是我的初中同學。我在初三才接觸26個字母,是被母親硬生生揪到她的學校。我當時的夢想是做足球運動員,不濟也要成爲鄉村古惑仔,拗不過長輩還是跳進了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最後一年。
班主任分配了學習成績最好的人和我同桌,就是張萍。我對他能夠迅速解開二元二次方程很震驚,他對我放學直奔檯球室敲詐低年級生很嚮往,於是互相棄暗投明,我的考試分數直線上升,他的流氓氣息越發濃厚。
我們喜歡《七龍珠》。我們喜歡北條司。我們喜歡貓眼失憶後的那一片海。我們喜歡馬拉多納。我們喜歡陳百強。我們喜歡《今宵多珍重》。我們喜歡喬峯。我們喜歡楊過在流浪中一天比一天冷清。我們喜歡遠離四爺的程淮秀。我們喜歡《笑看風雲》,鄭伊健捧着陳松伶的手,在他哭泣的時候我們淚如雨下。我們喜歡夜晚。我們喜歡自己的青春。
我們不知道自己會喜歡誰。
畢業班週末會集體到學校自習,下午來了幾個社會混混兒,在走廊砸酒瓶,嬉皮笑臉地到教室門口喊女生的名字,說不要念書了,去跟他們一塊兒到鎮上溜冰去。